English

百万元诈骗案一审判决

1999-07-01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林 靖 我有话说

号称拥有上千亿元存款、欲承包京西宾馆的“现役军官李三民”的弥天大谎,竟令一企业董事长心动不已,当即出借100万元。6月29日,这起百万元的重大诈骗案经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

经查,这位自称为“李三民”的诈骗犯原名谢伟木,现年29岁,广东省潮州市人,高中文化,无业,以前曾因涉嫌诈骗被逮捕过。1998年4月至5月间,谢伟木先后通过北京中警燕化工产品经销中心经理王某借用该中心人民币130余万元。然后,他于1998年6月9日,化名“李三民”,冒充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二部军官,在本市海淀区张家港市驻北京办事处,向广东省汕头市血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谎称,其承包京西宾馆东楼急需资金,在获取该公司交给的人民币100万元的汇票后,将汇票入到北京中警燕化工产品经销中心,根本未用以承包京西宾馆东楼。同年6月13日,被告人谢伟木被抓获归案,起获赃款人民币18865元。

6月29日,法院依照《刑法》,判决被告人谢伟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继续追缴赃款人民币981135元发还事主广东省汕头市血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